對於家務事,杯子一向不想論斷是非,因為一個失敗的婚姻,絕對是雙方都有責任,沒有參與其中的人,說實話是沒資格去指手畫腳,所以我也不打算去評議這事件中的對錯,只是對其中一些看不過眼的議題,提出個人的看法。
由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充分了解到「男女平權」一直是個口號!
以前是,現在是,杯子想未來也是。
因為「男女平權」其中需要改變的,不只是男人的想法,也包含女人的想法;要改變的不僅是男人的做法,其中也包含女人的做法。
任何單方面的拒絕改變,這「男女平權」就跟世界和平一般,永遠是個遙不可及的美夢。
男主外,女主內。
原來是傳統價值觀,搞了半天,自認為自己前衛的女性,也跳脫不出傳統的窠臼,連這一道坎都跨不過,還想翻天覆地搞「男女平權」,無異是癡人說夢!
既然大家都跳脫不了,那為什麼不去面對現實,還不如承認傳統價值觀,只是對其中的一些太過誇張的部分,做一些修正。
男女財產離婚後分一半,以前都看到的是男方脫產,只因為男方多半是經濟上的強勢,但現在角色轉換,變為女方脫產,所以藉由這次于美人的事,可以清楚明白地看出來,對於財產共有這碼事,從來就不存在於破裂的婚姻之中,而脫產的行為,永遠是財力優勢的那一方會玩的把戲,原則上和性別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如果覺得于美人先生不應該分一半財產的人,只因為于美人的財產不是他先生賺的,對於這樣的觀點,我給你鼓鼓掌!
因為如果未來于美人的先生一毛都分不到,這只證明了一件事:「什麼主內的人,對家庭的付出,應該享有另一半成功的果實……」根本是假的!
在家庭之中,永遠都是經濟上的強權,支配家庭所有的經濟成果,就算女人是經濟強權,也是這樣幹,哪來的什麼平等可言?
不過這樣也好,我想未來對於類似的社會新聞,如果不願和另一半共同分配財產的人,大家應該也要充分體諒他/她的苦衷,因為這財產不是另外一方賺的!
這就跟國際政治上,永遠是拳頭大的,才會有話語權一般,什麼自由、人權、道德……這一切美好的觀念,不過是大國自身利益的包裝紙罷了!
五千年前的戰國時代的政治是這樣玩,現在的國際環境的政治遊戲也是這樣幹。
若要說到男女平權,那自然是所有的事情都一樣,豈有對女子有利時,就男女平權;對女子不利時,就恢復為傳統價值觀之理?
所以那些大女人們應該要去勇敢地支持于美人的先生去分一半的財產,而于美人也要顯示出自己大女人的氣魄,就讓他分一半,這時候千萬不能漏氣,否則就弱了大女人的氣勢,也斷了未來弱女子分產的正當性……
在以後,于美人這個例子裏,就會成為活生生的例證,把那些女性主義的理論,完完全全地推翻,以後誰還會聽這女性主義虛無的言論。
什麼「男女平權」,在現實利益之下,全部都是違反人性的空話!
另外,男女相處,貴在互相尊重。
如果你覺得講話「直」是你的特色,也不願去改變自己的行為,僅僅希望另一方去容忍的時候;我希望當另一方講話和你一樣「直」的時候,你也要有一顆大度的心去包容!
當你可以因為自己丈夫對自己母親的不禮貌,自責不孝的時候,希望你也能想到,當初自己對公婆的無禮,自己的丈夫對那樣的行為,是會感到如何的椎心,又如何默默背負了所謂「不孝」的壓力!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對朋友是這樣,對自己的丈夫/老婆,也要這樣。
道理很簡單,只不過能做到的人很少.......

+1 說得好
多謝 :)
我們都不知道他們的真實情況,不予置評。 台灣的媒體報導篇幅也太大, 還有更多國際重要性的議題都失焦了! 但是杯子的論述中肯,非常同意!
台灣的狀況的確是和你說的一樣! 很多時候,台灣的報導其中都夾雜了太多的情緒,所以真正的事實或是關鍵的焦點,反而被那些情緒給模糊了! 希望中道的力量,能夠讓台灣盡快回到正途,這才是台灣之福。
認同
謝謝。
當婚姻破碎的時候 這血淋淋的一切攤開來真是慘不忍睹啊
當初于美人自己開記者會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了這段婚姻日後的發展! 對她來說,可能出了當時的一口氣,可是卻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處理事情不是靠爽,是靠智慧。 等到事情臨到自己頭上時,那當下,一般的人多半都沒什麼智慧,只有嘴砲部隊置身事外,是永遠可以置喙的一群人..... T_T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 這句話說得很中肯。
謝謝 :D
同意北極圈
:D
寫的超好 尤其是這句話 若要說到男女平權,那自然是所有的事情都一樣,豈有對女子有利時,就男女平權;對女子不利時,就恢復為傳統價值觀之理? 台灣的情況的確如此 有時候在台灣其實當女人/弱者也不錯 但往深一點想 男女身體心理構造不同 在某些地方男生會吃虧 同理 某些地方女生會吃虧 但要如何平權也要考慮一個國家民族的歷史包袱 對女性與男性所賦予社會地位或角色 以美國來說 夫妻若離婚 即使女方賺得多也要平分 但在很多部分也可以看到物化女性 而法國這裡 很多文件結婚後要冠夫姓 等等 其實嚴格說起來 沒有哪個國家有真正男女平權 因 男女本身就是不一樣
基本上,目前的台灣是傳統價值崩解,但是新的價值體系又建立得似是而非,不中不西,真要去遵循規則,那一定是滿心得困惑,不知該怎麼做才好! 你說得一點都沒錯,那是歐美國家民事法律,人人的行為都在法律的規範之下,這樣的法律並不能保障婚姻幸福,因為歐美國家的離婚率也很高,這樣的法律規範,只能保障夫妻雙方在財產方面的平權,另一方面,只是讓大家知道自己的決定,都是要為自己負責,每一個決定的背後,都有必須付出的代價,所以要小心的做決定,自己要為自己負責。 男女平權,應該是有其侷限性和範圍性,若是真要無限上綱,其實男女雙方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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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跟上 平權才能談啊 杯老 好久不見了
台灣的法律就跟石頭一樣,萬年不知變化! 好久不見甲小姐,近來可好? :D